加盟招募

  

 

加盟问答

一、你们加盟有什么条件?

答:邹记云南过桥米线加盟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有一定的经营背景和经验,对企业管理具有基本概念;
   2
、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有良好的诚信与资金信用,遵守国家法律与道德准则;
   3
、对特许经营有一定的认知,对餐饮行业特别过桥米线行业有一定的了解;
   4
、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能保持亲自全身心的投入,愿意参加持续的提升培训和接受总部的各项管理;
   5
、本人及家庭的健康状况良好,家人对其投资过桥米线行业给予全面的理解与支持;
   6
、对从事过桥米线行业的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投邹记云南过桥米线连锁店的风险和收益有正确的认知。

二、我多长时间可以收回投资?
答:首先申明:邹记云南过桥米线总部不会承诺所有加盟店一定会100%成功!。
   
任何一个投资项目,在未投资之前,都不能肯定表述其投资收益,只能以预估的形式供投资者参考,预估只是基于以往的一般经验而得,其准确程度,只能依项目的具体经营情况而定,邹记云南过桥米线加盟餐厅的投资收益也是如此。在市场环境多变、竞争激烈的现实条件下,不可能有包赚不赔的生意。我们能做的是凭借百年的开店经验、遵循市场客观规律,在开展正式业务前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谨慎地决策,尽可能地帮助受许人(加盟商)降低投资风险。
   
特别申明:加盟邹记云南过桥米线是一个长期的事业,而不是短平快的暴利项目。
   
目前邹记云南过桥米线旗下连锁店的良好业绩,是百年来邹记人代代相传并辛勤培育品牌的结果。加盟店是否成功经营,取决于经营者是否长期坚持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的价值观、企业理念、严格贯彻“QSC”标准、亲自管理,全身心的投入,配合总部不断完善管理等因素。因此,加盟商期望在短期内收回投资并获得丰厚的回报,这是不切实际的。
   
从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表明,目前餐饮连锁店正高速发展。比较普遍的现状是,投资回收期最少的为3-6个月,最长的为三年。您也可以参照此期限。

三、邹记云南过桥米线能为我提供什么服务?
答:分三个阶段提供不同的服务:
   1
、签订加盟意向协议书后:提供协助商圈评估、市场调查、店址考察等服务。
   2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
      
A、提供一套完整的经营手册;
     
B、提供CIS规范;
     
C、有偿提供店铺、装修设计及装修工程辅导;
     
D、有偿提供餐厅所需的设备;
     
E、有偿提供餐厅POS系统所使用的软件;
     
F、提供开业前完整的人员训练;
     
G、有偿配送及协助采购部分特殊原物料;
     
H、提供营运所需的各种管理表单的样式;
     
I、提供会计管理标准表单模式。
   3
、餐厅正常营运中:
     
A、提供餐厅营运和结算损益的辅导;
     
B、有偿提供原物料的支援;
     
C、提供餐厅人员的提升培训课程;
     
D、提供新产品及服务项目;
     
E、有偿提供各类广告和促销的服务;
     
F、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加盟邹记云南过桥米线,邹记总部都收取什么费用? 
答:按照国际惯例以及2007年5月1日生效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邹记云南过桥米线在吸收加盟者时收取的费用有:1、加盟金;2、履约保证金(约满返还);3、广告基金;4、权益金;5、其他必要费用。

五、为何要缴纳加盟金?
答:加盟金是加盟总部授权加盟者使用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的商标、商号,并且将经营管理邹记云南过桥米线餐厅的经营技术移转给加盟者使其顺利开店所必须收取的费用。
六、加盟金能否不交?少交?开业后再交?              
答:加盟金是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在加盟店开业前建新园总部已透过合同及训练、协助开店等完成品牌授权与技术移转。因此,受许人应在《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一般是三天内,将此费用一次性且足额支付给邹记总部。
七、加盟者既已缴纳加盟金,为何还要交保证金?
答:1、这是邹记云南过桥米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2007年5月1日生效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制定的,用以保证加盟者履约合同条款;2、保证金的收取是为确保加盟者能确实遵守履行合同,更好的维护品牌形象所做的约束,以避免加盟者因违约而影响到加盟总部及其他加盟者的权益,事实上对加盟者的约束反而是一种保障。
八、保证金能否少交?开业后再交?                       
答:保证金的收取是为确保加盟者能确实遵守履行合同,更好的维护品牌形象所做的约束,以避免加盟者因违约而影响到加盟总部及其他加盟者的权益,事实上对加盟者的约束反而是一种保障。双方签订《特放经营合同》时就必须随加盟金一起交纳,且只能按现行标准交纳。
九、合同期满后加盟者如续约,是否需再交加盟金、保证金?
答:1、原则上,加盟者在合同期满后续约时,不需再缴纳加盟金,保证金由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继续留存,至合同解除后再退还加盟者;2、这是依照国际惯例执行的,但是国际惯例若有变更,续约时需再次收取加盟金,邹记云南过桥米线亦将依循国际惯例而作变更。
十、什么是权利金?权利金的比例能否降低些?            
答:权利金作为一项持续交纳的费用,其意义有:1、权利金是加盟者使用邹记云南过桥米线品牌所必须缴纳的月费;2、总部对加盟者的持续辅导、支持与服务所需的费用。
 

权利金计算的基准有两种:一是本店当月营业额×X%;二是经过总部评估后按一定的定额来收取(详

 见附表2)。在次月15日前,受许人(加盟商)向总部提交月营运报表的同时,按上述比例准时、足额

 交纳。权利金的比例是经过建新园参照行业营利水平及维持总部正常运作之费用而制定的,原则上不会改变。


十一、既已缴纳了加盟金,为何还要缴纳权利金?
答:加盟金是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在开业前总部已通过合同及训练、协助开店等完成品牌授权与技术移转。邹记总部为了保证对受许人的持续辅导、支持与服务,以及品牌的推广、维护等,需要不断地投入大量的费用,而受许人因此享受到专业的服务、不断提升的管理技术、新产品、品牌商誉带来潜在消费者等。
 
因此,受许人如果不支付相关费用,总部的资源将会逐渐消耗殆尽。所以,加盟者在使用邹记品牌经

 营自己的加盟店时,必须持续性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什么是加盟意向协议书?是否具法律效力?
答:加盟意向协议书是特许双方就特许加盟事宜达成初步意向时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这是由于未来的特许双方希望籍此以建立一种初步的合作关系,通过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来保证日后的深入合作。它同单纯的《意向书》不同,作为一种立约保障(指《特许经营合同》及其附属合同

等),它更侧重于明确双方立约前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因此属于“合同的要约、承诺”范畴,具有法律

效力。加盟意向协议书可以在签署特许经营合同之前签署,也可以不签加盟意向协议书而直接签署特许

经营合同,视实际情况而定。
十三、在什么情况下可签订加盟意向协议书? 
答:签订意向协议书的条件一般为:
    1.
经审核,加盟者符合邹记云南过桥米线对加盟者的各方面要求;
    2.
加盟者有较强的加盟意愿,强烈希望总部为其提供商圈调查等服务。
十四、为什么要收取加盟意向金?
答:总部在与加盟者洽谈到一定阶段要收取一定的加盟意向金作为立约保证,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确认经审核合格的加盟者的加盟意向;
    2
、表示总部已同意加盟者加入邹记云南过桥米线;
    3
、便于总部为加盟者提供完整的后续服务;
    4
、对于加盟者,缴纳了加盟意向金,在一定区域内拥有了一定时间的优先权,此间总部不会让第三方

       在该区域加盟。
十五、签署加盟意向后,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给加盟者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答:加盟意向书签署后,总部给予加盟者提供的支援与服务主要有:
    1
、总部协助加盟者在合适的商圈内找寻恰当的店址;
    2
、店面租赁谈判的协助,总部将协助加盟者就餐厅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与房东进行谈判;
    3
、店面评估的指导与协助;
    4
、开发报告制作的指导与协助。
十六、加盟后,总部能为我选择店址吗?
答:总部能为受许人(加盟商)选择店址。
    1
、在与加盟者洽谈之前,邹记总部事先对每个城市进行过普及性调查,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是否可以

       开店?可开几家店?应开在哪些具体的商圈之中?具有相应的初步的规划;
    2
、加盟者签订加盟意向协议书并向总部交纳加盟意向金后,总部针对您所选定的店址协助、指导进行

       调查、评估;
    3
、若加盟者不愿签署加盟意向协议书,但确认其投资意向确立,则由总部决定是否进行店址调查;
    4
、如果投资者自有店面,而且坚持在自有店面开店,则应事先询问其店址所在位置及基本情况,先判

       断其是否适于开店:
      
A、若初步判断可行,由总部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评估;
      
B、若明确不能开店,即以专业分析向加盟者说明,使您明白为什么该店址不适于开店,并建议您

           另选店址。
十七、我在装修方面要投入多少资金?                   
答:每平方米的造价决定于当地的装修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本店自身的物业条件、改造难易程度、装修的方案等。根据您的营业面积,参照预估600-1000元/平方米的造价,可推算出装修方面要投入的资金。
十八、店面的装修怎么办?我能自己装修吗?               
答:邹记总部有指定的装饰合作商,这些专业公司可以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承揽加盟店的装修工

程。因有的受许人拥有的社会资源不同,可以自行装修,但必须接受总部根据邹记云南过桥米线CIS规范设计的施工方案。须强调的是,装修设计方案应因地制宜,不能照搬硬套 。
总部在装修方面提供如下服务:
    1
、在工程发包方面可以提供的服务有:
       A
、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与预算书,解答受许人(加盟商)预算方面的咨询;
       B
、向加盟者提供完善工程发包及工程承包合同制定方面的帮助;
       C
、向加盟者提供装修及水、电材料使用及厂商方面的有关情况。
    2
、在工程施工方面可以提供的服务有: 
       A
、协助加盟者与设计公司及设备安装公司沟通;
       B
、协助加盟者及设备厂商进行设备的清点、安装、调试;
       C
、协助加盟者进行工程验收。

十九、总部在餐厅开业初期提供什么支持?               
答:餐厅在开业初期总部提供以下支持:
    1
、提供完整的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管理手册、CIS手册、餐厅收银系统(POS)及使用软件以及餐厅营运所需的各种财务管理表单模式。
    2
、为了使餐厅在投入运营后能有效的发挥最大的坪效,按邹记CIS规范我们将对选定门店进行整体规划、设计蓝图并组织装修。
    3
、提出人力资源规划,协助招聘餐厅员工。
    4
、成功管理经验的传授和产品制作与服务等技术培训,我们将对您的餐厅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业务技能培训。
    5
、货真价实的过桥米线原物料以及餐厅营运所需的一切设备和设施的配送服务。
    6
、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扩大加盟店在当地的品牌知名度,我们将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并在听取您的意见之后,提出适宜的开业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二十、加盟餐厅开业前我要参加哪些培训?费用怎么计算?                 
答:加盟餐厅开业前,总部为加盟者提供下列教育训练:
    1
、加盟总经理研讨会:在总公司举行。
       A
、加盟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除此之外加盟方还可再另派一名具有股东资格的人员参加;
       B
、如果加盟者除派遣上述两名参训人员以外还要派遣其他人员参加,则需事前报经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但需按总部的相关标准另行缴纳费用。
    2
、加盟餐厅管理组职前培训:
       A
、根据开设加盟餐厅营运要求,总部要对招募的餐厅管理干部进行职前培训,接受培训的餐厅管理干部为2-3名;
       B
、餐厅管理干部必须先行完成所有的服务组培训课程,再自行增加包括值班、训练、设备保养、仓管、采购、排班、企划、资讯、财会等功能的培训;
       C
、培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
、加盟餐厅服务组职前培训:
       A
、依开设加盟餐厅的需求总部要对加盟者招募的服务人员进行职前培训,接受培训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7名;
       B
、培训的内容:餐厅六大工作区(包括收银酒柜区、厨房加工区、卤菜小吃区、区、服务区、行政管理区)实习操作,每名接受培训的服务人员须熟练掌握1-2个工作区的实习操作;
       C
、培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
、加盟餐厅技术员职前培训:
       A
、依开设加盟餐厅的需求总部要对招募的餐厅技术人员进职前培训,接受培训的接待人员不得少于5名;
       B
、培训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关于培训费用,首期的培训费已包含在加盟金中。即总部免费提供学习资料、培训教室、教师等。受训人员的一般差旅食宿、工资等由受许人自己承担。加盟店开业后,总部会根据营运情况安排特定项目的培训,原则上受许人(加盟商)须无条件参加,费用以邹记总部培训中心的通知为准。
二十一、我加盟后,原物料如何供应?比如米线?           
答:1、过桥米线用料精细,许多配料都是生鲜物料,要求当日采购当日消耗,因此除总部指定的特殊原物外,某些原物料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依照总部所订定之《操作手册》及《原物料质量标准及规格

表》等以保证产品品质。这些原物料包括:蔬菜、新鲜肉类、鸡类等生鲜类;食盐、白糖、酱油、

 醋等非总部指定专用的调味品;菜子油、精炼油等油脂;干杂、部分罐头类产品,如干香菇、木

 耳、水果罐头。
    2
、对于指定配送原物料约占80%,邹记云南过桥米线通过当地的加工配送中心、指定供应商实行“按需配送”。区域性的加工配送中心为区域内的连锁店提供配送服务。如在营运期间,加盟商开发出品质良好(符合邹记品质相关规定),且价格比总部统购价格更优惠的原物料厂商,须书面报请总部,由总部书面确认品质确实符合要求且厂商评估之综合分数高于统购厂商后,加盟商可自行购买该品项的原

物料。
    3
、米线作为过桥米线的主料,在云南各地区均有生产,外省市可能会有采购难度,邹记可以通过两

 种方式解决米线供应:A、从区域配送中心配送;B、邹记总部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在当地生产。
二十二、我要向总部统一购买哪些原料?                    
答:为保证产品品质与品味的统一,邹记总部要求某些决定性的原物料必须经由加工配送中心或指定的供应厂商统一配送,其配送比例须达到总物料的80%。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利益,配送中心不会无谓地增加受许人的经营成本,具体的配送物料品项及单价由双方另行签订《原物料委托采购协议》,作为《特许经营合同》的附件。
二十三、如果我认为总部配送给我的物料价格太高,我能否自己采购?
答:如前条所述,为保证产品品质与品味的统一,邹记总部要求某些决定性的原物料必须经由加工配送中心或指定的供应厂商统一配送。对于指定配送原物料,邹记通过当地的加工配送中心、指定供应厂商

 实行“按需配送”。若在营运期间,加盟商开发出品质良好(符合邹记品质相关规定),且价格比总部统购价格更优惠的原物料厂商,须书面报请总部,由总部书面确认品质确实符合要求,且厂商评估之综合分数高于统购厂商后,加盟商可自行购买该品项的原物料。在使用受许人(加盟商)自行采购的原物料过程中,根据邹记云南过桥米线《操作手册》及《原物料质量标准及规格表》之相关规定,若发现不合格者,邹记总部有权立即要求受许人(加盟商)停止使用该原料,以确保邹记云南过桥米线产品品质。
二十四、我能否增加、售卖我认为适合当地的产品?         
答:原则上不可以。
    1
、因为邹记云南过桥米线为一连锁餐饮企业,产品需全国标准化;
    2
、餐厅销售产品都经过研发部的精心研制,经测试方能推出上市;
    3
、餐厅可根据当地人的口味,可以增加部分小吃、卤、凉菜,但品种不宜超过总产品数的10%,且需通过总部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加以规范,便于品质控制。
二十五、我能否自主定价?                                   
答:原则上不能。原因有以下两点:
    1
、因为邹记云南过桥米线为一家连锁餐饮企业,同一市场需保持统一;
    2
、考虑到地区差异,如果受许人是在非临沂的当地城市开设第一家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的连锁店,则应在开业前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根据当地消费水平向总部提出定价建议,经总部书面同意后方能实施。
二十六、加盟店开业后,如何向总部申请人力或技术支持?如何支付费用?
答:加盟店开业后,总部开店辅导小组将分批撤回,将此店完全交由加盟商自己管理。总部的后续服务,主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营运督导,督促加盟商贯彻邹记QSC的标准,帮助加盟商进行损益分析,解决营运的实际问题。如有营运督导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或需要总部派员亲临现场指导方能解决问题时,按如下程序执行:
    1
、加盟店如需向总部申请人员支援的,首先填写《支援人员申请审批表》传真给总部营运部,由营运总监审批;
    2
、营运总监在《人员支援审批派遣表》上签署派遣意见,交人事部进行人员安排,并同时开具《支援人员总部派人条》;《支援人员总部派人条》由人事部发给被派遣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通知被派人

员做支援工作准备;
    3
、被派遣人员持人事部开具的《支援人员总部派人条》到加盟店报到,按要求完成工作;加盟店做好相关接待准备(包括车站接人、住宿、饮食等工作),由加盟店报销其差旅费。
    4
、工作结束后,加盟店负责人对支援人员工作进行评价,将其工作表现在《支援人员总部派人条》

回执中进行描述,并填写《支援人员工资、费用结算表》,交其一并带回总部;由加盟店购车票等送支援人员返回总部。
    5
、支援人员回总部后持《支援人员总部派人条》回执及《支援人员工资、费用结算表》向相关领导回复述职。
   
支援人员的薪资标准以建新园总部下发的费用标准执行。
二十七、我在注册自己的企业时,能否以“邹本琪云南过桥米线XX分店”的名义?
答:不能。 总部与加盟商(受许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各自独立,不存在任何合伙、代理、委托、雇用或承包关系。加盟商(受许人)对外之一切法律行为,除系依《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运作或经总部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皆系加盟商(受许人)独立行为,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受许人(加盟商)注册或成立新的法人企业来经营加盟店,则该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邹本琪”或与之相似或相关的文字。如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邹本琪XX分公司”或“邹本琪XX店”均是不允许的。对外而言,加盟商(受许人)的店面上有的商标邹本琪或“邹本琪XX店”之名称是因为《特许合同》约定有相关的授权内容,所以,加盟商(受许人)应成立新的法人企业并承担营业所需之一切资金及营业上之盈亏。
二十八、我能否转让本店的经营权、所有权?                
答:不允许受许人擅自将加盟店转让。
    
如有必要时,由受许人提交申请,经过邹记总部(特许人)书面批准方可。新的受许人应符合受许人基本条件并经培训,并按届时的加盟政策,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二十九、合同有效期是多长?到期我可以续签吗?          
答:邹记云南过桥米线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3-10年。 
   
合同有效期国内企业3年的居多,国际一般10年。合同期太短对受许人的风险较大,有些特许人对自己10年后是否存在没有信心。参照这些年限,邹记特许经营合同的有效期一般为3-5年,这要和受许人(加盟商)承租或购置的经营场所租赁或购置合同的有效期相一致,以保证持续地经营。特许经营合同到期后,合同中规定可以展期的,展期期限基本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条件则应根据届时的加盟政策做相应的调整。
三十、我打算加盟第二家店时怎么办?总部有优惠政策吗?
答:1、邹记目前的特许经营是指“单店特许经营”,如受许人(加盟商)欲开设第二家加盟餐厅,则下

列任一情况均属受许人(加盟商)开设第二家加盟餐厅的范围:
     A、《特许经营合同》之受许人(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为申请人申请开设第二家加盟餐厅者;
     B、申请签约第二家加盟餐厅的加盟者虽非《特许经营合同》之受许人(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合同之受许人(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出资股份超过50%;②第二

 家加盟餐厅的授权委托人或实际经营管理人与本合同受许人(加盟商)加盟餐厅的授权委托人或实际经营管理人为同一人。
    2
、受许人(加盟商)加盟餐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时方可向邹记总部提出申请开设第二家加盟餐

厅:①第一家店开业满六个月以上;②最近三个月Q.S.C评分等级均在B+(含)以上;③最近三个月

餐厅利益平均在10%(含)以上;④第一家店开业后,经邹记总部及其关系企业评核配合度良好,无重大违规及违约行为。 
    3
、受许人(加盟商)申请开设第二家加盟餐厅时需一并提交第一家加盟餐厅最近三个月的经营损益表及未来三年的经营计划书,经邹记总部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准予签约。
    4
、受许人(加盟商)申请开设第二家加盟餐厅时,须依届时邹记总部之最新的加盟办法签约,并依

届时的相应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目前的优惠政策是:第二店的保证金可申请少交或以第一家的保证负连带的担保义务,但具体的操作要事先征得总部总经理的批准。
三十一、我加盟之后,总部在本地(城)区就只授权我独家经营?
答:邹记目前的加盟模式是“单店特许经营”,即我们不承诺在本地(城)区将特许权仅授予某一位加盟商。首先,我们承诺在半径1000M内不会开设第二家连锁店。实际上,一个地区是否能够开设第二家或更多的连锁店,它是一个未知数。如果市场拓展顺利,并取得巨大成功,现有的一家连锁店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就有必要再开新店。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我们也承诺会提前通知第一家加盟商,并享有优先开店权。您可以放弃此权利,也可以提出自己不愿在本地出现第二家连锁店的理由,供总部参考。如果您放弃,或提出不能开设第二家店的理由不够公允、充分,总部就有权自设或授权第三方开设连锁店。再次强调的是,邹记目前的加盟模式是“单店特许经营”,没有开展区域授权或代理业务。因此,任何一位加盟商都没有权利向第三方进行二次授权的。

三十二、我如何与你们保持联系?                          
答:受许人担心需要服务时却找不到相关的人员,因此希望能有一条服务热线,解答问题并将问题转交相关人员。我们的联系电话是:15910148588   15910142788     邹本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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